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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16日 星期五

卞先生寫了篇與法國查理相關的文章

草草看過
內文好像舉美國、歐洲其他地區有過的宗教衝突,
似指法國包容不夠,反正基督教那麼多派別,還不是最後都歸於世俗國家云云。


為什麼不舉伊斯蘭教中,什葉派跟遜尼派為例?

老實說,他太把「基督教」跟「伊斯蘭」看成同型的東西了

他意思是天主教跟基督教(各種的教派)能組成世俗國家,和平相處。

為什麼基督教跟穆斯林不行?他的潛在答案是肯定的。

那他要提出,他憑什麼這麼認定啊。提出證據證明,現在的哪些國家是經歷

源流不同的宗教衝突,建立起和諧國家的。(我不否定有這種可能,但他是直接肯定,來規
責於「某些國家」。)




篇幅稍短 我沒看到 只是下了斷語而已 。
有人寫了本書叫文明衝突,

他用一篇文告訴我們,不衝突,問題出在......。(顯然任何人都無法追究「穆斯林」,當代台

灣的語境中,只有跟「歐美」溝通,沒有在跟伊斯蘭世界做任何的溝通,因此他的意思就很

明顯了。)


那他別的意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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