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受殖者無自由許諾的德性要求,是殖民者的最佳遮羞布;更是對條件地而非德目學地思考外顯德性,以作為社會資源配置問題之人道原則的最高反諷。本土台灣人,就是作為「ROC政治-文化」下位他者的汙名少數族裔暨新移民(1945後被集體陸移至ROC境內的新附領土與新化之民),而一個連「台客」蔑稱都無法也不想拒絕的民族運動,還能被「進步」人士保留其大屠殺可能(極可能「會被通通趕到海裡」,正是拒絕自主提案的典型殖民說詞;以某族裔「極可能」的負面行為否決/推阻行為權利之賦予,這種反動/父權語式台人當進步身段?嗚呼!),較第一世界單語公民民族主義人權大國還要基進,而主張諸族裔語言文化之制度平權的反殖台灣論,也能被往反方向想像成台獨基本教義派(此次同情查理者有二重視點曖昧;其一指向「野蠻彼岸中國〔國情特殊論〕」的拒絕普世價值;其二卻投射於「野蠻此岸台獨〔本土文化論〕」,然書寫主體卻於執「中」「台」兩極端,而定中華性殖台現狀之中道的小中華視點無法自知自驗),看來ROC的言論自由從不保障本土性台灣人的權利實踐或然率,倒是野蠻「台客」的暴衝復仇形象。深入進步人士人心而罔顧獨派系譜的多元傳統,與從來只有不徹底反抗的軟懦習癖,此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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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facebook.com/DreamOld.KeepThinking/posts/949947758351263?fref=nf
不自量力不揣鄙陋(這成語用的對嗎)嘗試翻譯,請化慈老師指教。大概沒機會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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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受殖者無自由許諾的德性要求,是殖民者的最佳遮羞布;更是對條件地而非德目學地思考外顯德性,以作為社會資源配置問題之人道原則的最高反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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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兩句,「道德」訴求是統治者的統治工具,自己倒不用特別在意。謹防,被揭穿。(如馬英九)
後來我想到個例子,中華民國政權這個位置,本非「台灣人」所有。老蔣、小蔣,不小心丟到李登輝手上,李的時代還在威權、半威權之間,直到陳水扁這一貨真價實的民進黨人,此前,國民黨與國家無法二分,第一個去分的是李登輝,把種種屬於「中華民」的專利,如應考試服公職的員額種種釋放出來,加惠於佔了八成多人口的本省人。
而本省人是被統治階級殆無疑義也。威權時期,領導者是「皇帝」般的存在,不可能對其追究責任。本省人使勁全力,配合「美帝」施壓,終把威權封閉的體制給打開了,台人得到「民主」可能性的遊戲規則,換「那些人」用從不對他們領導者使用的那些德性來要求,台灣人總統。才有「歷史共業」一詞。
以上是看到別人臉書上留言:
贈與稅 在台灣本來就課不到稅,或說課不到大咖的稅,這麼不公的稅,有捍衛的必要嗎?話說,台灣本來就是在這種支離破碎的法理下被統治著。不合理的法制不值得捍衛,但是想從政帶領大家突破困境的人卻不得不尊守,必竟這是遊戲規則,想玩就得遵守,不可以裝無辜裝可憐。想代表革新的價值就是需要証明你比所有人革新,不然大家為何要支持您?支持舊體制大家鑽漏洞,不是一整個很和協嗎?
所有的發想。
就是說,其實「中華民」並沒有足夠嚴密的法理來統治。更習慣用「德性」自繩。繩不到統治者,只能繩自己。
然後,拿來繩台灣人。
上述指「贈與稅」,有錢人早想辦法規避,除非猝死。
「中華民」的法律是會轉彎的,專課小老百姓,柯P也算。那是「國家」的操作,金馬體制。
不是既有的那些「中華民」,他就「依法行政」。但「中華民」的官、部長、權貴們,一個個輕鬆放過,
壓力不大。
於是有越打壓,人越紅的說法,陳水扁、柯文哲皆然。
之所以有「打壓」的說法,是指兩套標準,一則是黨國標準,成績其實沒那麼好,港澳生加分,從X中變成建中,X大變成台大。
另一則是台灣人標準,:阿扁必然是南一中-台大法。柯必然是竹中-台大醫。沒半點偷雞取巧可能。
相應到馬英九,他替國家省的錢(應該是負數吧)、讓財團拿去的錢,他圖的是什麼?若不是他那一類人,可以實質獲益,簡直無法想像,只能從法律去找,找出他的問題所在。
陳水扁並未徹底約束家人們的作為,被媒體輿論抓著猛打..以致於今日,尚有許多人只認其貪腐,但他在國家財政施政上做的比馬政府好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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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土台灣人,就是作為「ROC政治-文化」下位他者的汙名少數族裔暨新移民(1945後被集體陸移至ROC境內的新附領土與新化之民)」
-----------------------上句的文字技巧在於:本來台灣的住民是(閩、客、原族群),1945來了ROC-KMT政權,台灣自此變成他們的領土,推行「國語」、ROC版本的中華文化道統......。
所以1945後ROC所擁有的新附領土是「台灣」,新化之民是原居者的(閩、客、原族群)。
而現下,包含國語(華語文)在內的中華文化仍是主流、入流、有品味的代表。
(比方絕大多數四十歲以下人母語為「國語」,電視上小S語帶輕蔑的說「台客」俗,多數人看了無感,台客之所以操「台灣國語」,因其母語不為國語之故也,少數在家先學了父母的母語,再到學校學國語者)
於是反客為主,實情是ROC流亡政府來台灣,卻用「被集體陸移」一詞形容本地文化被外來政權殖民的實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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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能被「進步」人士保留其大屠殺可能(極可能「會被通通趕到海裡」,正是拒絕自主提案的典型殖民說詞
-「會被通通趕到海裡」好像是趙少康說的。
脈絡前提是若讓本地台灣人得到政權之類。ROC政府策略上好像是:拉攏客、原,抵抗閩南。
亦即所謂「住民自決」被此類「進步」人士,堵住聲音之一斑。
「更是對條件地而非德目學地思考外顯德性,以作為社會資源配置問題之人道原則的最高反諷」
這句話有點難解,點在於「到底所指何事」?感覺指的是「雙重標準」。就我看來,服膺中華性(學好國語、通曉國民教育教導的知識,並信仰之),當然比追尋自我的「台灣性」,能得到更多的社會資源。在當前馬政府的執政之下,絕對如此。不論國家考試、或各種政府資源的申請補助,乃至於高階公務員退撫的問題,這些主體是1992年以前,公務員招考規則尚未修正前,大量晉用的「外省族群」,現正面臨退休退休金的問題,拖累財政的是他們,揹污名的是新進的年輕公務員。有些詞彙我不太確定。是否扁執政前,是殖民,扁之後為「後殖民」或「非典殖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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較第一世界單語公民民族主義人權大國還要基進,而主張諸族裔語言文化之制度平權的反殖台灣論,也能被往反方向想像成台獨基本教義派(此次同情查理者有二重視點曖昧;其一指向「野蠻彼岸中國〔國情特殊論〕」的拒絕普世價值;其二卻投射於「野蠻此岸台獨〔本土文化論〕」,然書寫主體卻於執「中」「台」兩極端,而定中華性殖台現狀之中道的小中華視點無法自知自驗)
-這段要扣連上,小周的文章
比如說,我們是否善待台灣的少數族群,比如說外勞?我們對外勞的歧視和歐陸相比呢?我們是否和少數群體溝通過其宗教信念?如果我們島上的極端主義者真的以大規模屠殺來表達他們的信念時,我們應該怎麼處理?那誰又會是這些可能出手的極端主義者?
這次法國屠殺事件,蔣師觀察到帶ROC本位者發出的論述,有指向野蠻中國,
也有指向「國內某極端主義族群」。如同趙少康說的「會被通通趕到海裡」這種思維,小周也暗示:被台土人是拿到政權是否會把「ROCer」趕到海裡呢?我們應該怎麼處理?誰又會是這些可能出手的極端主義者?
小周的話語不是,其讀者以為的單純反思語,而是帶有實質指涉和驅動恐慌力量的符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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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ROC的言論自由從不保障本土性台灣人的權利實踐或然率,倒是野蠻「台客」的暴衝復仇形象。深入進步人士人心而罔顧獨派系譜的多元傳統,與從來只有不徹底反抗的軟懦習癖,
-顏同學用力於ROC/台灣的區別,但他常轉文章作者之一的小周,顯然是ROCer,這是他的大度或一時蒙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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