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標題:
http://www.myoops.org/main.php?act=course&id=2258#講座2
我那時在英國的牛津,他們有純男生和女生的學院,那時還沒有男女混住,而女性學院有反對男性客人過夜的規矩,到了一九七零年代,這些規則很少被執行,也很容易被違背,至少人們是這樣告訴我的。當我一九七零年末到那邊時,開始有壓力要求放鬆這些規定,而這成為St. Anne學院教職員的辯論議題。她們,也就是全女性的學院教師中的年長女性都是傳統派的,她們反對改變這些過去立下的道德規範。但由於時代改變了,而她們不好意思承認自己的道德與年代有關,因此她們把自己的立場轉為功利主義。她們表示:「如果男人過夜,學院的花費將會增加。」你或許會懷疑,「哪有關係?」她們說,「他們會想要洗熱水澡,而這會用掉我們的熱水。」不只如此,她們還進一步爭辯,「我們還必需要更常更換床墊」。改革派為了迎戰這樣的論點,決定採用以下的妥協方案,每名女性每週最多可以接待三個男客過夜,她們並沒有說清楚究竟是同一個人或是三個不同的人,而妥協的部份是,來客負擔五十便士來抵銷學院的花費。第二天全國報紙的頭條是這樣寫的,「St. Anne的女孩一夜五十便士」,這同樣是價值轉換困難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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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70年代末女性學院宿舍規定是,
「每名女性每週最多可以接待三個男客過夜,她們並沒有說清楚究竟是同一個人或是三個不同的人,而妥協的部份是,來客負擔五十便士來抵銷學院的花費。」
這大約是台灣最早性解放論述那批學者在國外留學的時候?
台灣到現在還沒有這種「制度」啊。而且這似乎是過渡時期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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