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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森豪表示
共產黨正在世界各地製造一些事端,想把美國的力量都栓在那裡...
(美國人不願也不能對世界每一個熱點,提供防禦的承諾
如果美國要打一場全面戰爭,他寧願同俄國打,而不是同中國打,他要一下子就掐住蛇頭...
艾森豪替台海衝突定下了華盛頓的政策基調:美國不能和中共打一場大的戰爭,但是在退卻的時候不能影響美國的威望,以免影響美國亞洲盟國的信心。
杜勒斯提出一個擺脫困境的出路: 將沿海島嶼問題提交聯合國,使安理會作出維持現狀的決定。
(第一次台海危機)
他認為這樣一來可以向世界表明,問題不像中共所說的那樣:"純粹的內戰,是中國人之間的內戰"
杜勒斯開始活動,英國、新西蘭同意了華盛頓的方案,決定由新西蘭向聯合國提案...
然而這個方案卻立刻遭到了蔣介石的反對,...他說,這一提案最終的結果將是共產黨中國加入
聯合國,共產黨接管台灣。他估計美國政策會發生變化,不管有無美國援助,他都準備鬥爭到底,他已命令駐守海島的駐軍戰鬥到最後一個人,不管有無第七艦隊的援助。
蔣介石的態度推動了關於共同防禦條約的談判,11月2日,談判在華盛頓正式開始,台灣方面代表為 葉公超和 顧維鈞,
美方代表為 錢伯森、國務院法律顧問 佛萊格(Heman Phleger)、馬衛康。談判中,關於國民黨軍隊的行動自由度 問題成了焦點。11月16日,美方提出一條約意定書草案,其中說,未經共同協議,台灣方面不得採取任何可能招致中共反擊的進攻性行動。台灣方面強烈反對這一議定書。
葉公超稱,他的"政府"向美國承諾未經美國同意不對大陸採取軍事行動,並信守這一承諾,但這是秘密承諾。從心理角度說,這一點絕不能公開。他不能訂立美方所要求的議定書。
錢伯森則強調,不把條約的防禦性質說清楚,條約沒有可能被批准。爭論的結論是國民黨做了讓步,同意了這項要求。1954年12月2日,<美台共同防禦條約> 在華盛頓簽訂,10日,雙方簽訂了換文。(FRUS, 1952-1954, Vol. 14, p.749.)
正如杜勒斯所希望的那樣,條約遵循了美國對德國和朝鮮 的那種政策。條約
第五條規定:
"每一締約國承認對在西太平洋區域內任一締約國領土上之武裝攻擊,即將危及其本身和平與安全,茲並宣告將其憲法程序採取行動,已對付此共同危險。"
第六條規定:
上述"領土"等辭,就中華民國而言,應指台灣與澎湖。1950年以來華盛頓所熱衷的積極遏制想法終於有了底線,除了依靠海峽進行防禦外,條約實際上以製造"兩個中國"的模式結束。
接下去似乎只有如何"體面地避戰"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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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中國在國際舞台上展露頭角時,中美間的關係卻日趨緊張。中美大使及會談並不順利,在台灣問題上沒有取得任何實際進展。主要原因是美國不肯放棄台灣,一方面堅持中國放棄對台使用武力,另一方面又幾次拒絕討論台灣問題。1957年底,美國以談判代表調離,只能以代辦出面與中方進行談判為由,試圖停止大使級會談。同時,美國在國際場合不遺餘力推行和策劃"兩個中國"政策。這使得中國領導人相信美國實際上並無誠意就台灣問題進行談判,因此對美態度逐漸強硬。
1955年1月份 一江山島 :一江山島。戰鬥歷時兩天,至1月19日2時,解放軍佔領該島
大陳島撤退
據美軍資料與劉廣凱回憶,美軍參加金剛計劃的軍艦包括:[17][16][7]
- 可搭載400餘架艦載機
- 1艘反潛航母普林斯頓號[20]
- 3艘重巡洋艦:旗艦海倫娜號、匹茲堡號[21]、托雷多號[22]
- 25艘驅逐艦[註 3]
- 2艘火箭艦:聖弗朗西斯河號(LSM(R)-525)[32]、白河號(LSM(R)-536)
- 4艘掃雷艦:雨燕號 (AM-122)[33]、鷓鴣號 (AM-376)[34]、琵嘴鴨號 (AM-382)[35]、大嘴鳥號 (AM-387)[36]
- 3艘武裝人員輔助艦:亨利科號(APA-45)、萊納維號(APA-195)、比爾號(APA-237)
- 2艘武裝運貨艦:聯盟號(AKA-106)、瓦士本號(AKA-108)
- 2艘高速運輸艦:小霍雷斯·A·巴斯號(APD-124)、鮑達克號(APD-132)
- 7艘戰車登陸艦:卡拉維拉斯郡號(LST-516)、福特郡號(LST-772)、漢密爾頓郡號 (LST-802)[37]、漢普登郡號 (LST-803)、肯特郡號 (LST-855)[38]、斯通郡號 (LST-1141)[39]、湯姆格林郡號 (LST-1159)
- 2艘LSD船塢登陸艦:美洲獅號[40]、殖民地號[41]
- 3艘通用登陸艇
- 1艘兩棲指揮艦:埃斯特斯號
- 1艘修理輔助艦:阿斯卡利號(ARL-30)
- 整個撤退過程中,中國人民解放軍沒有對此一撤退行動進行干擾。從1月21日至2月8日的18天內,美軍先後調集132艘船隻[18],其中有57艘軍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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