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頁

2014年9月21日 星期日

義大利 台北

http://www.oceantaiwan.com/society/20031009.htm

林:對喔,二次大戰,其實是「聯盟國」針對三個主要「軸心國」的戰爭,對日本的部份我們很熟悉,對德國的部份也有耳聞,對義大利的部份對我們而言,除了墨索里尼四個字以外,其餘是一片空白,原來對義大利的和平條約叫做《巴黎和約》啊!
雲:1947 年 9 月 15 日生效的《巴黎和約》中對義大利的殖民地,也有讓出主權但卻不指明給誰的文字安排,很像《舊金山和約》,對吧!
 義大利殖民地,第 23 條, 1. 義大利放棄所有在非洲的義大利領地,即利比亞、厄利垂亞與義屬索馬利亞的權利、名器。 2. 在最終處理之前,所謂的「領地」得繼續置於目前的行政管轄下。 3.前述領有地必須經過蘇聯政府、英國政府、美國政府、法國政府在本約生效一年之內完成最終解決,即依據前述政府於 1947 年 2 月 10 日之聯合聲名,以及其於附件十一所做之重申。
 原文是這樣的: (ITALIAN COLONIES Article 23  1. Italy renounces all right and title to the Italian territorial possessions in Africa, ie. Libya, Eritrea and Italian Somaliland.  2. Pending their final disposal, the said possessions shall continue under their present administration.  3. The final disposal of these possessions shall be determined jointly by the Governments of the Soviet Union, of the United Kingdom,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and of France within one year from the coming into force of the present Treaty, in the manner laid down in the joint declaration of 10 February 1947 issued by the said Governments, which is reproduced in Annex XI. )
 值得的注意的是,同樣是不指明給誰,但《巴黎和約》卻明確指明一年內要由戰勝國共同解決,而《舊金山和約》卻沒有進一步說明,但卻明文點出美國是主要佔領權,這大概是因為「戰功」而因地制宜的關係吧,這點我們以後再說。



===========================



都差點忘了二次大戰,義大利也是軸心國(戰敗國)


義大利人在歐洲真的一點都不硬,也不會三不五時被亞洲人拿出來鞭怎麼不學學德國人,二次戰後多有反省的態度啊,你這小日本鬼子。



--------------------

二次大戰太平洋戰區聯軍體制

林:那,能不能請你簡單說一下:二次大戰〔中華民國〕的參戰過程?
雲:雖然抗戰自 1937 年開始,但 1941 年發生「珍珠港事變」之後,[中華民國]才正式對日宣戰。「珍珠港事變」之後美國與英國在華盛頓舉行 ARCADIA 會議,規劃了地域遼闊的世界戰局的結構與方針。隨即,英美代表在重慶與[中華民國]開會,確立了包括印度、緬甸在內,獨立的「中國戰區」 (Separate Chinese Theater) ,蔣介石為最高統帥 (the Supreme Commander) ,美國的史迪威將軍為參謀長 (Chief of Staff) 。
不過,當時所謂的「中國戰區」,並未包括台灣,反而包含了印度和緬甸,所以也有人簡稱為 CIB (China-India-Burma) 。台灣是屬於中央太平洋戰區 (Central Pacific theater) ,涵蓋在太平洋戰區中。台灣耆老的口述中,來轟炸台灣的,一律是 B-25 、 B-29 等美軍軍機,這也是間接的證據。你可以找 http://home.st.net.au/~dunn/swpa.htm 的網頁資料,證明我所言不虛。
林:我好像看過台灣受降典禮的禮堂大門前寫著「中國戰區台灣省受降典禮」等字樣的照片,這又怎麼說?
雲:我也看過這張照片,我認為這張照片除了可說明在台灣的日本政府的確是向聯軍投降之外,無論是「中國戰區」或「台灣省」,特別是「台灣省」的字樣,顯然已經逾越了前面國際社會所公認的聯軍體制,以及《大西洋憲章》。
林:那,「中國戰區最高統帥」,相當有權力吧?
雲:前面說過,因為戰區遼闊,所以需要予以適當的劃分並將各國、三軍都置於單一領導權下,以利指揮調度。當然,這多少也會影響到各國軍隊原有的指揮權限,所以蔣介石向美國要求一位參謀長,就是史迪威將軍,以利跨國指揮調度。各國政府若有質疑,也可以透過各國政府向戰區統帥反應。
重點是,戰區最高統帥所被賦予的是為了特定目的調度指揮軍隊而已,並非表示即擁有對某個地方的「管轄權」,這是學界公認的結論。換言之,中國在二次大戰中對台灣一點「戰功」都沒有,當時流血流汗的是美國人、與其敵對的日本人和台灣人民。

+++++++++



以上這段讓人對二戰期間,中國對台灣很少接近沒有戰功,有了認識。


一直都是陸權的中國,真的到了非不得已,到了最後的最後,才會想到:

ㄟ美國老大,台灣除了讓我接收,也給我吧!



二戰期間,對日本在太平洋地區作戰的美軍,來炸台灣也是美軍,美國人要台灣作為戰利品比中國名正言順多了,是吧。


馬關條約是正式的割讓,而不是竊取,也不是租界性質。十九世紀不時有因戰爭而重劃國界之事。


中國人跟歐美人對於「國際環境」的認知是不一樣的。




中國人是泛主義,

中國人會講「自古以來」,但17世紀的清朝沒多古。越南才是自古以來跟中國牽扯不清的地方。

中國人除了用歷史灌輸,造成情感。也強調「恥辱」,

清末以來列強侵凌中國,趁中國積弱,強取豪奪多少土地,台灣其一。

俄國你怎麼不去爭?



清打輸了割台灣是恥辱。



那清朝侵略別人奪得的土地怎講呢?蒙古西藏頂多只是自古跟中國交流,你打我我打你,絕非自古以來屬中國領土,中國還是搶了啊,你搶人家的就不說,被人用合法條約,割讓的土地,卻要教給人民一種觀念叫竊取中國自古以來的土地云云。

是不是有點過分啦。

|||||||||||||||||||||||

林:你剛剛說《大西洋憲章》,那是什麼東西?
雲:在珍珠港事變發生之前的 1941 年 8 月 14 日,英美兩國發表《大西洋憲章》,宣告各國未來合作的原則,除了眾所周知的以聯軍為中心、建立聯合國、人權、民族自決、縮減軍備等之外,對先前所討論過,更重要但被人所忽略的是第一、二條,即各國政府不尋求領土和其他事項的擴張,而且對於領土變更應尊重住民的自由意志。而所謂的「自決原則」是,尊重全體住民在自由意志下選擇政府形式的權利,且期望恢復被剝奪者之主權權利與自治政府。所以,胡亂的將某塊土地置於自己的轄下,並聲稱為領土,根本是違反國際法的,因而國際社會不會承認有主權效力的

)))))))))))))))))))))))))))))




待續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