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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22日 星期日

一個明星女中的資優生自殺以後(管仁健/著)


管爺的文章超級煽情,有空獵奇時再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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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明星女中的資優生自殺以後(管仁健/著)



後者的可信度不高在於首仙仙是外省人,國軍特約茶室內的女侍應生,服務對象是外省老兵,所以這些雛妓不是台灣人,就是原住民,根本不可能出現外省女孩。當年金門出現河南籍的雛妓,群情激憤幾乎引發兵變;何況「無湘不成軍」,在本島出現湖南籍的雛妓,這根本是天方夜譚。


再度呼應,何謂高級漢人、低級漢人、熟番、生番,類似這種的等級概念,

在國民黨治下的台灣,是何等明顯的存在。

這就是中華啊,夷入夏則華,看你要不要入,不入就中出你啊,

康╳墮了胎,也回了高雄,王奇成功的甩掉了這麻煩,看似悲劇已告終結。但徐良政在這場「詐死」的騙局裡,發現年輕貌美的康╳,真的是「好吃又不黏嘴」,於是色心大起,也冒充未婚者,重新詐騙康╳。暑假時康╳通過轉學考試,進入台南護校就讀,徐良政就寫信給康╳,一面安慰,一面以她在台北曾退學墮胎的事實要脅,康╳哪裡是這些外省已婚男子的對手?1958年放寒假時,徐良政哄騙說要介紹她來台北工作,康╳一到台北,就在四喜旅社裡被徐良政霸王硬上弓。康╳擔心徐良政會說出「真相」,讓她在台南護校裡,重演當初被台北護校退學的悲劇,只好聽從徐良政的「規勸」,不再南下註冊,乖乖留在台北。繼王奇之後,她又成了徐良政「進出口」貿易的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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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女高中生被輪姦致死以後(管仁健/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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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法醫鑑定出來的「墮胎處女」(管仁健/著)


康╳的遺書一見報,記者紛紛去打聽這個通緝犯王申孫究竟是誰?結果是不查還好,一查下去更嚇人。王申孫(35歲,浙江人)身份證字號北市古(口)0038號,戶籍住址是台北市古亭區溫州街90巷9號,學歷是暨南大學商學院畢業,職業是法商書局會計主任。初來台時是聯勤總部上尉軍需,1952年因貪污遭軍法局扣押,判刑五年,在監號碼為3355。後來立法院通過假釋人犯條例,才在1955年3月15日,由他在台大服務的表弟孫寶熙具保假釋,戶籍則從台北縣新店鎮大湖底路15號的軍人監獄,遷到孫寶熙位於溫州街的台大宿舍。

  但一位在石門水庫工程局服務的重要證人吳治元則指出,王申孫的戶籍資料都是一派胡言。他是福州人,只是在浙江財政廳辦理的會計人員訓練班結業,哪裡讀過什麼暨南大學?他的妻子顧文絢是浙江上虞人,長子夭折,育有次子王毅(8歲)及三子王劍虹(2歲)。王申孫出獄後,就在浙江籍律師王逸民創辦的「法商圖書供應社」任職。他發現這些不肖的浙江人在台灣都很有辦法,索性把籍貫改為妻子的「浙江上虞」,然後冒充「高級外省人」,在全省各地與那些浙江籍人士往來,詐騙的段數也就越來越高。

王逸民律師在台灣的司法黃牛界,可說是祖師級的人物;王律師手下的法商圖書供應社,其實就是他轉送賄款的白手套。王申孫在出獄後能有這個肥缺,就該安分一點了吧?無奈飽暖思淫慾,男人有錢後若不作怪,就像女人作怪了卻沒錢一樣難得。1955年11月8日晚間,王申孫到王逸民律師位於浦城街的豪宅,見到剛自洪記介紹所仲介來的下女姚╳玉(19歲,台中人)面貌清秀,年幼可欺,竟不顧其哀求抵抗,以暴力脫下其長褲,並撕毀內褲加以姦污。姚╳玉次日早晨立即向和平東路派出所報案,並寫信通知母親北上;15日在母親陪伴下向北市警四分局正式提告,並檢同被撕毀的內褲及醫師出具的處女膜破裂證明書,但王申孫被台灣高院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月後,就化名逃逸無蹤


王申孫色膽包天,連他主子家裡的下女都難逃其魔掌;但他主子王逸民因為貪財,下場也好不到哪裡去。戒嚴時代兩蔣的鷹犬,缺錢時就上兩家「專用銀行」去提錢,第一家是中藥行,第二家則是銀樓。因為中藥行賣的藥材,大多是自「匪區」進口的「匪貨」;銀樓則除了買賣金飾,大多也買賣黃金(金條或金塊),這些商品都違反國家總動員法,鷹犬可藉機勒索斂財。1956年11月9日,台北金瑞芳銀樓老板劉瑞芳,因買賣黃金被羈押於台北看守所,痔瘡發作而流血不止,獄方請看守所特約醫師蔡漢基(46歲,福建人)為其醫治。蔡漢基在診療時就說:「醫卜同源,我不只能醫肛門之病,更精通相術。先生你印堂發黑,不宜久羈縲絏,今年內若不能重獲自由,就請家人先安排一下後事,以免到時忙亂。」


徐良政在分駐所裡,矢口否認強姦及同居的指控,警方就將全案移送新莊分局。原告與被告在分局被偵訊時,康╳仍咬定徐良政強姦,徐良政卻不承認,還有恃無恐的向康╳恐嚇:「這件事送往法院,我不過犯個和姦罪,我太太會不會原諒我,你也見識過她的態度了。但這醜聞張揚出去,你恐怕以後就無顏嫁人了。我勸你乖乖回高雄,過去就當成是一場噩夢吧!」康╳在分局裡痛哭失聲,警員也在旁為康╳剖析「利害」,康╳最後終於撤回告訴。因為強姦在兩蔣時代是告訴乃論罪,康╳既然不提告,分局也就不移送,這個強姦案就歸檔存查。康╳報案被警方勸回後,就在吳治元典當衣物,湊出車馬費後回高雄去了;之後吳治元也轉往石門水庫工程局工作,從此與康╳失聯。

高雄火車站前的三輪車伕林振波也說,康╳死前三週的一個晚上,和一位中等身材、戴眼鏡,說國語的男子,一起搭上他的車。康╳用台語說要去林森路,兩人就在車上用國語交談,內容他聽不懂,但從語氣中可發現兩人是在爭吵。到了林森路後,康╳用台語要他再拉回林森路的另一頭,她會多給車資,林振波就在這條當地人稱為「鴛鴦路」的林蔭大道上,拉來拉去好幾回,兩人在車上也越吵越兇,最後康╳叫他拉到民族二路,在康家門前還有一段路時就先付錢下車,一面哭著一面跑回家,林振波再將那位男客拉回火車站。


1月4日,檢察官王鎮調查結束,為了避免引發省籍問題,王申孫誘姦康╳的罪行竟然不起訴,檢察官不起訴的理由是:「王申孫係有配偶之人,竟誘惑少女與之相姦,實為可惡,固係觸犯刑法239條之罪。但本罪為告訴乃論,惟其配偶顧文珣始有告訴權,既未經其配偶提出告訴,自毋須論列,應不起訴。」轟動一時的「墮胎處女」案,就這樣被檢察官與法醫給草草了結。半世紀之後,誰也不記得當年這個在夜行快車上服毒自盡的少女;但老蔣時代的法醫,為了配合政治需要,能創造出少女被兩個男子強姦又墮胎後,依然有「處女膜仍屬完整」的醫學奇蹟,這就值得歷史記上一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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