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新聞不喜勿入:
「搓乳」變「戳乳」 少女告父猥褻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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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成有點猥褻的老爸或有點恐龍的法官?
問題還是在被制約的雄性鄉民吧。
國家的意志介入了「家庭教養」之中....
我自己的實際感受是,某個時點之後,二分的性別「才」出現了。
比方三五歲的小孩玩鬧,你不會禁止他們「碰觸」彼此的身體,
這時候是無性別的。
那麼到底幾歲的時候開始有了性別呢?
大約六歲的時候我親了一位躺在禮堂睡覺的小女孩,
那時候性別出現了嗎?
還有就是,為什麼性別二分、這樣的男女分離,這種「先天」的制度,
似乎難以質疑?
本來沒有性別,在分離的時候,我感受到了,最後我被徹底分開,
難以接近。
如果我們超過幼稚園大班還沒清楚的灌輸男女授受不親,老師就失職了?
新聞中,該父親,那女兒
15歲,在15歲以前。可能是五歲、十歲或十幾歲....
他們曾經「不猥褻」的探索「一下」彼此的身體,
你拍我下體,我戳你胸部。
所謂的「鄉民」「公審」,一種犯道德的、口水的、言語的介入
國家意志介入還不夠,迎來鄉民的「觀審」。
我覺得太多的「意志」「嫁接」.......
台灣在這領域還有很多模糊不清的地帶,
曖昧不明,用舊俗也未必妥當的。(為了打父權,所以引了些什麼身體自主權)
可是某些流派的詮釋上,又不太能接受.....
台灣目前 應該是一個傾斜的均衡
那些看似仇女者,只要能嘟到女人就不會哀哀叫了,那仇女的本質是?
我們在擇偶方式目光上應該有些問題,
一個是階級
一個是精神文化習俗等
有一說是,女人經常用婚姻的手段改變其階級,
何以男人不能為此?
國民的物質力 加總
國家的物質總量,
社會資本、文化資本。
白人國家優勢佔盡,
這是種族主義?不,
我看美國脫口秀也是這麼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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