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由女性性擇是近代以來,女性主義..法律保障建立起來的一套「XX」結構或模式
古代,媒妁之言...女性是沒有太多空間的(非女性性擇,乃父母長輩選擇?)
一直到了晚近,現代性...所以紀登斯討論的,若我以為,男性暴力,當然是不滿女性性擇的權力,但被法律限制,只好逞一時之快。
這裡只能是泛泛而論,這樣子的我無法成為什麼專家的。
舉例而言,台灣收了多少外籍新娘,這可能就屬於女性性擇的問題。女性看上看不到下,當然是往上選擇。
於是排在後面的男性,只好找外籍新娘,上面突出去的女性則可能是遠嫁異國。
這裡的問題是,為何女性能擁有這種權力,這叫平等嗎。為何大多數在大多數的情況下女性還是有最後決定權力?
相應而生的是,各種各樣的必殺追女專家和秘計,其中很多裡路主系試圖在男女互動中找到男人尊嚴,讓女人回頭還追、想念男人。
總之,是企圖扭轉這種不利的局面。我是想達致現代性的一代,我的父祖輩沒有現代性,因為他們是相親結婚。
我是這一代的長子、長孫,我從沒有任何協助的地方來,只有一米65高,儼然是個粗鄙人,不打緊,
我缺乏一切:經濟、經歷、遊戲、娛樂的知識,然後要我玩這麼難的遊戲,之前我還有接近女性障礙,
是吧是吧,我不必這樣就哭泣,學習沒有停止的一刻一秒一瞬,我必會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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